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2024-05-19 00:43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一级学科排名中,我校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1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38问》)。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我校基本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比例,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68个,2011年拟招收硕士生3520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拟招生40人,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中国人民大学2011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一览表
  一、培养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二) 我校单独考试按系统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1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 ;教育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联考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联考的考生,以及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简章太长了,详细你自己去看看把。这里给你网址 
2011年人大考研招生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2.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奖学金有多少?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荣誉奖励

我院蝉联教育部学科评估法学一级学科排名第一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2009年度首都维护消费者权益突出贡献奖”我院荣获全校200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乔鹏荣获先进个人称号我院6个项目入选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我院朱景文等15位教师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我院“法律经济学”等四门课程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我院十二位离休教职工获学校党委颁发的入党六十周年荣誉证书和奖章我院在首届“京城四校法学院羽毛球友谊赛”中折桂我院“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荣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王利明教授等申报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我院胡大路同学在2009届“毕业十星”评选中获“文艺之星”荣誉称号中国人民大学“五·一”劳动节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我院教职工受表彰我院王轶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喜获佳绩我院2006级刘文杰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预防艾滋病青少年爱心大使荣誉称号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王利明教授《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入选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入选书目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我院奥运志愿者在“我说奥运”征文比赛中喜获佳绩我院王利明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院党委副书记郑晓辉等荣获2008年度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称号第二届“李宁杯”首都法学教授羽毛球赛举行,我院老师获得优异成绩学校2008年度国防生工作总结会召开 我院多名国防生受到表彰王利明同志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潘文军副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专业委员会常委我校表彰200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我院两名博士研究生获奖我院邓晓明等十名同学获得2008年度蒋震奖学金我院团委书记郑小敏被评为“2007-2008年北京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我院李艳芳教授当选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我院2007级本科宿舍荣获我校宿舍风采大赛“最佳精神风貌奖”我院同学在学校第二十三届“一二·九”合唱节中荣获最佳组织奖我院王利明教授获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我院王轶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资助奖励我院董安生教授、刘俊海教授、杨东副教授分别当选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我院多位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我院范愉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我院多位教师成果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院同学在校第十届“创新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创佳绩我院多位教授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刘俊海教授当选为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我院代表队获得第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第三名中国法学会向我院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师生我院代表队获得第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第三名我院朱莉、冯琳获基德奖学金 石佳友、郑爱青老师出席颁奖典礼中国法学会向我校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教授我院羽毛球队获得人大羽毛球团体八强邀请赛冠军我院三名同学被评选为“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我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国际商事仲裁法》课程荣获教育部和财政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我院徐孟洲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我院2006届毕业生竺效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我院五位2008级本科新生获评“八三法学助学金”我院章耿源同学被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奥运村运行团队收费卡业务口致信感谢人民大学志愿者海淀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致信感谢我院志愿者朱景文教授主编《法理学》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学校保卫处致信感谢我院学生奥组委新闻宣传部致信表扬我院两名志愿者我院刘宝坤等十名同学获得2007年度蒋震奖学金我院朱景文教授、谢望原教授、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我院朱景文教授 谢望原教授 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院民商法教研室荣获北京市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称号我院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称号王利明院长当选“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王利明院长当选“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我院许崇德教授、张希坡教授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人文社会科学影响力评价报告”公布 我院王利明教授、高铭暄教授位列法学学科前十法学院团委荣获北京市2006年“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我院学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增至四个 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我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荣誉称号我院王利明教授、林嘉教授著述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工程王利明院长当选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刘俊海教授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范愉教授、朱景文教授获得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曾宪义教授主编的《法律科学文库》荣获国家级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杨建顺教授、韩玉胜教授分别荣获“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2001-2005年北京市教育系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锦光教授、韩大元教授主编,刘飞宇副教授参编的《中国宪法发展报告》(1982-2002)获得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我院15名教师荣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韩大元教授获得“2006年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王利明教授的专著《民法总则研究》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曾宪义教授等主持的《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王利明教授等主持的《民法精品课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我院2005年度获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荣誉称号我院获2005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排名全国法学学科第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我院获1998年度先进党总支荣誉称号我院获2001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我院获2003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曾宪义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高铭暄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张希坡教授主编的《中国革命法制史》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中国审案例要览》荣获“1983-1993年优秀法学著作一等奖”第一名《中国审案例要览》荣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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