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2024-05-1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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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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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筹资管理 2、投资管理 3、营运资金管理 4、利润分配管理
财务管理是指运用管理知识、技能、方法,对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分配进行管理的活动。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会计是指以资金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连续地反映、监督和参与决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后核算,重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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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管理范文一、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通则》等会计法规,特制订本制度。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1、会计年度为:元月一日至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2、公司采用房地产开发制度,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二、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1、财务收款必须开具收据或发票,原则上开具票据人员要与收款人分开,会计开票,出纳收款。现金要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2、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要逐笔、递日登记,及时入帐。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内部清点现金,自行查账,做到日清月结。3、开收据或发票时,要注明收款方式是现金还是转帐,若是转帐则要注明票据种类、号码。4、银行财务印鉴章要分开保管,专人负责。5、支票、汇票、电汇等转帐,要实行登记制度(购回支票后要用专用台帐记录票据号码)逐笔登记并注明资金用途流向、票据号码。不得开具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6、伍仟元以上款项尽量使用银行转帐。7、支付款项时,在审批手续完善后,由会计起票、领款人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8、公司职员日常业务借支,在贰万元以下(不含贰万元)须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借支。如财务负责人不在,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方可借支。在贰万元以上(含贰万元)还须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借支。9、财务部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应超过贰万元,更不得用白条抵库。10、月底对库存现金要进行盘存,并出现金盘存表与会计核对。月初银行存款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若有未达帐项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三、应收帐款及销售收入的管理1、对每一个客户要建立一个档案页(台帐),反映其主要的经济活动及有关概况,以便跟踪管理。2、密切注视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财务人员有权、有责与客户联系,并催收应收帐款,清理有关帐户。到恒企教育学财务管理,教学课程会依照实际工作需要学习实操,学以致用,培训后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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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 支票管理
第二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指定专人保管。在无正规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情况下使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加盖印章、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付款后,支票领用人凭指定负责人审批的正规票据在支票登记簿上注销领用的支票。                                                                                                         如直接结算货款,则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支票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签发的支票负责催收相应正式票据,对逾月收不到相应票据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为该支票领用人办理同类业务,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借支公司款项逾月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并有权在其工资中全额扣收。�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日应填制《资金日报表》,次日报送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出纳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们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会计复核无误后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出纳工作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
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
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
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
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5.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
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书面报告总经理;出纳人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工资的付款:每月X日以现金(存款)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财务管理制度

8. 财务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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